各公司 、研究生管理科: ?xml:namespace>
为了加强寒假留校员工管理,保证员工在校安全,为员工留校学习、工作提供服务,现将有关员工住宿安排予以公布,请通知相关员工:
1、寒假留校员工住宿安排已公布(见附件),请公司及时通知员工。
2 、1月24日上午9时开始,请公司通知相关同学凭员工证和校园卡到安排住宿的公寓楼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不可代办)并负责搬入宿舍物品的安全。寒假留宿的员工必须2月25日上午12点之前搬回原住宿房间。
3、假期期间员工不允许进入封闭的员工公寓,特殊情况凭公司证明,经公寓值班人员确认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宿舍,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期逗留和居住。
4. 公司值班人员要与留校员工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员工归寝、在校情况,确保留校员工安全。各公司的员工负责人在每晚10点30前清点本院留校员工情况并报告公司。
5. 寒假期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26日)售电营业室地址变更为:能源管理中心一楼水电营业室(西校区第一体育场北侧)。营业室电话:2786217,内线:6217,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 14:00—18:00。2月7日(腊月二十九)——2月13日(正月初六)营业室休息,请同学们提前做好购电准备。
6、 员工进楼住宿需要刷本人校园卡进出,卡丢失请及时到一卡通中心补办,持非本人卡进出公寓,一经发现将取消持卡人住宿资格并通报公司。
员工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7日